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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员徐榛蔚提案「花东快速道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她昨天强调,这是花东人「行的人权与公路正义」,绝非奢侈品,盼有心人士勿再抹黑。 徐榛蔚日前提出「花东快速道路建设保例草案」,建议政府编列1千亿元特别预算,遭公督盟批为「钱坑」,惹来外界讨论。 徐榛蔚昨天指出,该案在上一届就有立委提出,且经过立院表决迳付二读协商,行政院更编列1500万元进行可行性评估,在地方办过说明会。 她的提案与评估同时进行,并行不悖,更可缩短时效,此提案延续相关计画,确保建设落实,竟遭惹提「钱坑法案」抹黑,实在遗憾。 徐榛蔚表示,早在1990年2月行政院核定的「改善交通全盘计画」,就把花东快列为「环岛高速公路网发展计画」之一,90年「国道东部公路花东段计画」更编列930亿元预算;依据103年3月公路总局的规画,采高架方式并搭配联外道路等,估计花莲到台东约200公里,工程费约1千亿元,更在地方办过说明会。 她所提的法案及预算概估都有根据,绝非凭空捏造,某报及公督盟抹黑前,应该先看清楚提案与做好功课,不能任意批评。 她说,反观西部交通建设有高达7座高速公路(2条纵贯5条横向)、高铁、捷运,耗资上兆,花东仅卑微要求苏花改、台九线拓宽及一条花东快速道路让花东民众行的安全,即遭抹黑,试问公平正义何在? 徐榛蔚强调,中央长期忽略花东需求建设,无法站在地方民众的角度看事情,更因花东居民人数较少,就片面否定地方需要,花东人也都是同样缴纳税金,交通是基本人权,为什么要遭受不平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