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共打机制 成台湾诈骗集团保护伞?

2016-4-17 1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933| 评论: 0

摘要: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小 . 中 . 大 政府从马来西亚「营救」廿名台籍诈欺犯嫌回台,因无法认定有罪而让他们鸟兽散;事实上,刑事局已至少两次从海外带回疑似诈欺嫌犯,都因「无具体犯罪事证」当场释放,只是低调未张扬。两岸司法互助与共打机制,如今沦为台湾诈骗集团保护伞,显得讽刺;刑事局承认问题确实存在,但「没有具体犯罪证据,警方也无能为力。」刑事局说,肯尼亚与马来西亚案件,大陆婉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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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从马来西亚「营救」廿名台籍诈欺犯嫌回台,因无法认定有罪而让他们鸟兽散;事实上,刑事局已至少两次从海外带回疑似诈欺嫌犯,都因「无具体犯罪事证」当场释放,只是低调未张扬。

  两岸司法互助与共打机制,如今沦为台湾诈骗集团保护伞,显得讽刺;刑事局承认问题确实存在,但「没有具体犯罪证据,警方也无能为力。」

  刑事局说,肯尼亚与马来西亚案件,大陆婉拒台湾加入共打,的确「怪怪的」,关键应是陆方归咎台湾打诈、追赃不力而调整作法,两岸继续合作打击犯罪是「双赢」,会续向大陆表达台湾打击诈骗的严正立场、化解误会。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洪家原表示,以往侦办跨境诈欺案,皆由刑事局驻外联系官与东南亚当地治安单位联系,取得卷证资料后再押返犯嫌,由检察官核发拘票拘提后,再视犯案情节追诉。

  这次在马来西亚落网的台籍成员押解返台过程仓促,刑事局前天以涉案成员多设籍台中为由,报请中检指挥侦办,但警方只有押返人员名单,没有涉案资料,因此只能由警方验别身分后请回。目前已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请法务部向陆方索取相关卷证,也请刑事局向马国治安单位索取卷证,以利中检侦办。

  刑事局不讳言,我国对诈欺犯量刑太低实在需要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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