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ATM机上捡到银行卡 取款1.9万被判诈骗罪

2009-7-15 16:55| 发布者: jiqi913| 查看: 30| 评论: 0

核心提示:别人将卡遗忘在ATM存款机里,四川一男子刘某发现后取走卡上1.9万元。昨日,郫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成都商报7月15日报道 别人的银行卡遗忘在ATM自动存款机内忘了取走,刘某感觉捡了便宜,从卡上取走1.9万元。昨日,郫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5月中旬的一天,刘某在中国银行郫县支行东大街分理处的ATM自动存取款机上发现了前一位储户邹某遗留在该机内的银行卡,遂分8次将其账户上的人民币1.9万元取走。当晚9时许,刘某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两个小时后,刘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还了全部赃款。郫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首并全部退赃,决定对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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