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哥赠陌生人10万大礼续:家人称其遭胁迫

2010-12-28 10:51| 发布者: lhllhl007| 查看: 8| 评论: 0

12月26日,本报对奥迪男曾做报道 版面图

  ■《奥迪男赠送陌生人“大礼包”》后续报道

  经多方打听,开着奥迪,在开明街一掷千金,送给陌生人“圣诞大礼包”的奥迪男被记者找到(本报之前曾报道)。

  对奥迪男的这种做法,家人说他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想把馈赠出去的东西要回来。可这十几万物品是否能拿得回来?昨天,江厦派出所已积极联系两名被“馈赠”者。当事人之一阿诚表态愿意归还,而另一个当事人老王则表示自己已辞职,不会再来宁波。

  □通讯员 夏靖 记者 周一

  就在阿诚报警后次日,一位自称是奥迪男堂哥的男子前往江厦派出所报案,称他堂弟两天内刷卡消费了13万,怀疑是被人“胁迫”或“诈骗”。

  亲属第二天报案:奥迪男被人“胁迫”

  奥迪男堂哥说,他是从堂弟的手机里看出异常的:两天时间,离家出走的堂弟手机内有十多条信用卡消费记录。家人找到他时,13万元已被挥霍一空,考虑到堂弟精神方面有些异常,家人怀疑他是在离家出走期间被人“胁迫”或者“受骗”,才花了这笔冤枉钱。

  一听这话,民警也糊涂了。按理说来,作为被馈赠者之一的阿诚面对如此丰厚的“圣诞大礼包”,应当不声不响才对,如今反倒是他先报了警,而馈赠者奥迪男却自始至终没出现。奥迪男堂哥解释,堂弟一直在看医生、服药,家人也一直在看管,但没有做过专门的精神鉴定,怕其受刺激。

  对此民警表态,如果奥迪男精神方面的确有问题,作为其家属的监护人,怎么能允许他驾驶奥迪A6轿车赶赴宁波,这样不就等于失职?即使要报案,根据有关规定,也应该让奥迪男本人前来报案。

  奥迪男驳胁迫说:我很喜欢这两人

  昨天下午,记者终于找到了奥迪男。说起馈赠一事,后者解释说,当天因为心情不好,所以开车来到开明街散心。恰好遇到站在路边的阿诚和老王,言谈甚欢。在他看来,阿诚两人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对人很真诚,所以把两人当成了知己。

  “我觉得他们很可怜,想和他们做朋友,也很喜欢这两人。”奥迪男说。

  手机、金项链能否要回?

  律师:要看奥迪男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奥迪男的亲属想问一下,馈赠给阿诚俩人的黄金项链、手机,究竟能否要得回来?事件发生后,阿诚表示愿意归还财物,只等民警通知。相对于阿诚,老王则表示自己不会再来宁波,也没说归还财物。对此,宁波甬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敬伟做了分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动产的赠与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的,不动产的赠与是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换句话说,赠与人将动产交到受赠人手中,交付时有明确的表示,比如“送给你了!”这个赠与行为即合法有效。

  目前,此案的关键在于赠与者奥迪男,是否真像家属所说那样精神有异常。如果确实是,根据法律规定,其实施的赠与行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品。如果奥迪男精神正常,就意味着阿诚和老王收到礼物是合法有效的。想拿回馈赠物品,只能通过派出所民警调解或私下达成协议。

  接受馈赠的阿诚:过去几天没睡好

  阿诚和老王是否存在“胁迫”、“诈骗”行为?

  昨天,江厦派出所民警反复看了商场监控录像。画面中,奥迪男和两人有说有笑,在刷卡买单时也是独自前往柜台,很难判定阿诚两人有违法行为。

  一条5万元左右的黄金项链,一款价值7000多元的最新苹果4代手机。即便是报案后,得到这两样东西的阿诚还是很担心,他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阿诚说,过去三天的夜里,他很难睡得着。而另一个被馈赠者老王,回江苏老家后就给阿诚发来短信,表示过完年后不会再来宁波,已辞职。“他到底什么意图,我也不好说,只能从言语中去理解。”阿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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