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杀父弑母获死缓 亲人希望从轻处罚

2010-12-29 10:51| 发布者: lhllhl007| 查看: 18| 评论: 0

听到宣判结果,齐萍萍表示服从判决

杀父弑母女孩被判死缓

亲人递交求情书希望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齐萍萍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的辩护意见

羊城晚报中山讯 18岁女孩杀父弑母案,本月27日下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齐萍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齐萍萍表示不上诉,并“感谢政府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齐萍萍在租住的房间将其父母杀害并碎尸。2010年5月3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齐萍萍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为求生当庭翻供,更改了杀人动机。

检方指控,去年9月11日晚,齐萍萍父母因琐事发生争吵。齐萍萍劝阻未果,就先把母亲推倒在床,用塑料袋套头令其窒息死亡,接着又用同样手段致父亲窒息死亡。然后齐萍萍多次购买刀具,在房间内将尸体肢解。9月15日,警方在出租屋内将齐萍萍抓获。

首次开庭时,法官问到杀人动机,齐萍萍说,父母服药后开始呕吐、痉挛,“为了帮他们才下手”。她向法官陈情:父亲2007年患脑血栓,失去工作偏瘫在家;母亲也没有工作,家境每况愈下。“父亲曾经说过想自杀,母亲也有抑郁症,说不想活。”齐萍萍说,事发前她曾帮父母买安眠药回家,当晚他们都服用了安眠药。

庭后检方对案件又进行补充侦查。结果显示,齐萍萍确实曾化名到中山市两家医院买过“酒石酸唑吡坦片”20片、“阿普唑仑片”等药物,这两种药被证实有安眠作用。但公安机关经检验发现,只有一名死者的膀胱冲洗液中有安眠药成分,说明有一人没有服用安眠药。

法庭上,齐萍萍的辩护律师提出几点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齐萍萍作案时,被害人没有呼救,不排除他们有自杀想法;齐萍萍杀人动机是解除其父母的痛苦,不是很卑劣;归案后齐萍萍能坦白交代罪行,而且没有前科;齐萍萍大伯当庭递交了求情书,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齐萍萍辩称事发当晚父母曾服安眠药自杀,但证据显示只有一名死者服过安眠药;另外,齐萍萍供述父母在事发前几天都正常服用过安眠药,当晚还一起到公园跳舞,说明两人不应有相约服药自杀的行为。法院认为,齐萍萍父母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齐萍萍在成年之后错误解读父母的行为,且用极端方式处理此类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且手段特别残忍,本应严惩。但鉴于本案发生确实与齐萍萍所处的家境困难有关,她在作案前对生活绝望,有同归于尽的念想,因此辩护人关于齐萍萍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的意见可以采纳。另外,齐萍萍的认罪态度好,而且家人已经出具求情信,法院酌情对齐萍萍从轻处罚。

(潘林 李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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