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汉拐走49岁精神病女 强奸未遂获刑4年

2011-1-5 10:51| 发布者: lhllhl007| 查看: 20| 评论: 0

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60岁的老汉丁某看到女邻居邹某精神不正常,就将她拐走与自己同居6日6夜,期间他多次想与邹某过性生活,却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未能得逞。昨日,丁某被晋江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60岁老汉拐走49岁精神病女

去年4月7日上午8时多,在晋江打工的江苏睢宁男子赵某在上班时,接到妻子打来电话说母亲邹某不见了,他连忙赶回家寻找,但一直没找到。

找母过程中,赵某从附近一个村民口中得知,4月7日上午8时许,丁某曾到他家中与邹某说过话,后来两人就一起不见了。丁某以前就住在赵某隔壁,平时常来他家串门,知道邹某精神不正常。赵某怀疑是丁某拐走了母亲。但丁某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搬走了。经过多方走访,赵某终于打听到丁某搬到了永和镇。

4月13日上午10时许,赵某在永和镇福田村山面上的一个废品收购站时,看到母亲从一个小帐篷里走了出来,丁某则紧跟在后。

赵某当即冲上前去将母亲紧紧抱住,大骂丁某拐走了自己的母亲,随后报警将丁某抓获。

想与她作伴生活排解寂寞

经法医鉴定,邹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御能力。

民警调查时,精神不正常的邹某在家人的“翻译”下,说出事发当时丁某说要送她回老家,她就跟对方走了,这几天来,她都和丁某一起吃饭睡觉。

丁某对民警称,自己早年因盗窃被判过两次刑,妻子离他而去到广东打工,已经10多年没见过面了,两儿子也都在外打工多年没联系,这几年来他自己一人生活很寂寞。事发一个月前,为了省房租,丁某搬到永和镇福田村山面上搭了个帐篷住。事发当天上午8时许,他骑车到以前租处捡垃圾时,见邹某独自站在租房门口,就动了把她载到永和,两人作伴生活的念头。

侵犯精神病患者

强奸未遂获刑4年

警方调查时,丁某说,同居这几天,晚上他耐不住寂寞,每天都和邹某发生性关系。

在法院庭审阶段,丁某突然翻供说,在和邹某同居的6日6夜里,虽然他想和邹某发生关系,但因为自己身体不好、压力大,无法正常勃起,没能与邹某发生性关系。之前他对警方的供述是害怕邹某的家人会打自己,所以就随便说。法院根据相关证据,采纳了丁某的说法。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丁某明知被害人邹某系精神病患者而欲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鉴于丁某有犯罪前科,且其侵害的对象系无性防御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本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强奸未遂,可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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