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公款购iPad卸任后须退还

2012-4-11 10:27|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23| 评论: 0

摘要: 多位议员公款购买苹果产品议员卸任后如想使用需购买看起来,香港的立法会议员有公款私用的嫌疑,其实,议员们的开销都是有名目的。立法会议员每年可向立

南都讯 记者康殷发自香港 香港立法会负责审议制定法律、批核公共开支、监察政府工作,权力巨大。而每位议员每年可向立法会申领近172万元(港元,下同)实报实销的办事处营运开支,并可额外申领最多10万元金额,用做购买信息科技及通讯设备。这引来议员公款私用的质疑,但据立法会解释称,议员用公款购买的手机、电脑等办公设备,所有权归立法会,一旦这位议员卸任,就要归还给立法会。

多位议员公款购买苹果产品

有记者翻查立法会议员过去一年的开支申报纪录,发现不少议员有利用公帑购买新潮电子产品。其中饮食界议员张宇人去年6月购买了一部iPad2及一部iPhone4,费用逾1.2万元;而议员刘健仪、陈克勤及李凤英,则相继购买了iPad2及iPhone4,每人花费4000至6000多元。

除数码产品外,议员石礼谦去年花费1.1万多元购买苹果iMac计算机、议员黄成智花7000多元购一部新手提电脑及用4400多元购买三星GALAXYTAB平板计算机。议员林大辉及陈克勤各买一部Blackberry手机。议员黄国健则在去年11月花费3.4万元,为其新蒲岗办事处购买新复印机,并用1.6万元买三部新计算机。

议员卸任后如想使用需购买

看起来,香港的立法会议员有公款私用的嫌疑,其实,议员们的开销都是有名目的。立法会议员每年可向立法会申领近172万元实报实销的办事处营运开支,另外,议员还可额外申领最多10万元资助,用做购买信息科技及通讯设备。立法会秘书处规定议员购买有关物品时须提供三个报价及提供单据,但有关物品是否必要则基于议员自律,秘书处及其他议员无从监管。

而且,议员毕竟是动用公帑购物,其只有物品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归公。面对媒体针对议员公帑私用的质疑,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吴文华昨天回应指出,按照立法会规例,如果议员任期届满未能连任,须将公帑购买的相关物资退还秘书处,待秘书处聘请独立估价师估价后,供新任议员以折旧价竞投,比便让公帑购入的物资循环再用。“当然,如果议员卸任后,仍然希望使用这些物品,议员也可选择自留使用,但必须按照立法会的估价,自己掏钱买回来。”吴文华表示。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王凤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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