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重拳整顿零售商违规收费

2012-4-17 03:53|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1| 评论: 0

摘要: 现状广州超市仍有乱收费贿赂个人金额与进场费相当“商超零售企业的主要收入应当是进销差价以及租赁收入,而当前某些商超零售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入场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再次提及,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以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

事实上,去年底出台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简称《清理工作方案》)已经表明政府决心,但昨日有业内人士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广州一些超市收取的费用仍较多。”

姜增伟表示,商务部等五部委将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与此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他表示,已经专门设立了“清理整顿部际协调小组”并在商务部网站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在各省(区、市)协调小组都设立了举报投诉渠道,给予了举报人可操作的举报渠道。同时,还会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重点企业、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以震慑违规行为。

现状

广州超市仍有乱收费

虽然在电话会议中,姜增伟再次强调,需明确落实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以及落实明码标价。但记者从业内了解发现,虽然广州商超对名目众多的收费已经有收敛,“但相对于百货,超市的收费仍较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对记者表示,去年底的《清理工作方案》已经表明了政府对此的决心,在制度上已经明确了,但实际操作上仍有不足,“我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还没有具体地实施,对违规企业做出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进入广州商超的费用可占销售额的20%以上。以店庆费为例,每间门店约收取500-1000元,进入拥有几十家分店的连锁超市光店庆费就要交几万元。此外,还有推头费、管理费等,加上商超多采用延后支付货款的措施,此前就有广州供应商爆料表示,资金成本压力大,若要继续进入商超渠道,提高不了商品价格,就只能降低品质,以满足进入渠道支付的费用。

贿赂个人金额与进场费相当

更让人觉得意外的是,除了商超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采购人员也存在受贿的情况,“个人收取的费用与交予商超的金额相当。”黄文杰透露,“现在品牌首次进入商超收取的费用少则5万-6万元,多则近百万元,当中有一半,甚至更多是给个人的。”

事实上,大型商超零售企业采购人员向供应商索取商业贿赂已经成了潜规则,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就曾指出,某些企业甚至纵容采购人员索贿,而且索贿金额一年比一年高。

“商超零售企业的主要收入应当是进销差价以及租赁收入,而当前某些商超零售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入场,追求低价销售,改变合理价差,这是当前各种违规费用出现的主要原因。”宗庆后表示,“制造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既要承受低廉的供应价格,又要支付高额的违规费用,如果不改变这种现状,必将影响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生存。”

专家

小心商超变脸收费

黄文杰提醒,在实行相关办法时,还需要注意商超换一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收费,“例如改变分成比例,下压供货价,拖延结算期等,毕竟可增加收入的办法很多。”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一直关注大型零售企业的违规收费情况,但由于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国内零售行业的潜规则,要解决还需要时间。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陆琨倩) 王凤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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