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在网上发布转卖苹果产品假信息诈骗

2012-7-8 13:44|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70| 评论: 0

摘要: 二手交易设骗局犯罪团伙各地作案虚构物流公司套现◎法官提醒.blank5{clear:both;height:5px;overflow:hidden;display:bl

□晚报记者茅冠隽  通讯员丛剑报道

2012年3至5月间,郑某等5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分别在多个知名二手交易网站上发布低价转卖二手苹果手机、电脑的虚假信息,并通过伪造的物流公司为中介,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其虚假物流公司银行帐户,致使上海、浙江、安徽、四川等地14名被害人被骗人民币10余万元。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郑某等5人批准逮捕。

二手交易设骗局

2012年3月30日,崇明警方接到报案,被害人陈某当日下午在某同城网站论坛上看到有一游客发布一条转让最新苹果平板电脑的信息,内容大致为在香港多买了一个,现以3000元人民币的低价转让,并留下了QQ号。

于是陈某联系卖家欲购买。在交易过程中,卖家表示货已送到名为 “港通速运有限公司”的物流公司,让陈某自行拨打客服电话,把钱给物流公司即可。同时,卖家将物流公司的网站发给了陈某。

陈某随即拨打物流公司电话询问付钱的方式。不久,对方将银行账号和收款人姓名发到陈某手机上。将谈妥的3000元货款汇出后,陈某再次拨打了客服电话,可对方表示陈某汇的钱是整数,现在被银行冻结了,并要求陈某重新再汇3000.1元作为押金才能解冻,等收到货物后将马上返还押金。正当陈某准备继续付款时,被一旁的同学及时制止并报了案。

犯罪团伙各地作案

此类案件近期频发。 2012年3月至5月期间,上海、四川、浙江等多地警方都接到类似的报案。

2012年5月4日,被害人杨某在某同城网上看见一款iphone4S手机,和卖家取得联系后双方说好以3000元价格成交。当时,杨某在四川,而卖家称自己在北京,没办法当场交易,所以提议双方找一家物流公司帮忙送货,并让杨某直接把钱交给物流公司。然后,卖家就将一家叫 “优势物流有限公司”的网址发给杨某,并给了一个订单号。

杨某在物流公司的网站查了一下,确实有这个订单,随后,杨某根据网站上的电话联系了物流公司的客服,通过客服给的银行账号杨某将3000元汇了过去。但客服告诉杨某,汇过去的钱必须再加一个位数才行,让杨某再汇3000.6元,然后物流公司会退还之前的3000元。深信不疑的杨某第二天又去银行汇出了3000.6元。之后客服又发来一张图片,意思是说,他们企业给客户退钱必须要满10000元才能退,让杨某再向账户里转7000元,已经没钱的杨某这次又向同学借了7000元汇入物流公司的账户。物流公司又以转账没有加零头为由要求杨某再转7000.6元,如此反复几次,直到杨某实在没钱了,他才报警。

虚构物流公司套现

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技术侦查确定了郑某、卢某等5人有作案嫌疑,并于2012年5月7日至11日,将犯罪嫌疑人分别抓获。

郑某等人到案后,交代了在2012年3月中旬至5月上旬,这个犯罪团伙利用类似的方法先后骗取上海、浙江、安徽、四川等地14名被害人10余万元。

作案时,他们5人一般是分工合作,其中三人负责在同城网站或二手交易网站上发布虚假的出售信息,留下自己的QQ号码,等待被骗的人主动上钩。交易一般通过QQ聊天进行,谈妥价格后郑某这边以地处偏远为由提出需要依靠物流公司来交易。然后将事先制作好的物流网站发给被害人,让被害人自己跟物流公司客服联系。这时候郑某和黄某扮演物流公司客服的角色,说服被害人将钱打到他们的银行账户。钱打到后,当被害人再次联系“客服”时,郑某谎称被害人汇款的钱没有尾数,银行卡已经被冻结取不出钱,需要再付一次带有零头的货款数才能解冻或者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解冻。此时被害人才感觉到是被骗了,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报警。

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郑某等五人批准逮捕。

◎法官提醒

如今,方便快捷的网上交易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青睐,但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网购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带来的风险,因此,在购物的同时不能忽视对网络诈骗的防范。首先,对网上价格与市场价相差悬殊的商品,一定要谨慎,切勿贪小失大。

第二,最好要当面交易,如果卖家在异地,则一定要选择信用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三,在交易过程中,注意卖家发布的图片尺寸、规格等是否一致,防止盗用他人图片,同时可以要求卖家补充照片,对于无法提供照片的卖家要小心。

第四,邮递方式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邮递公司,不要轻信卖家选择的不知名的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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