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再迎节能产品鼓励政策

2012-7-24 07:31|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5| 评论: 0

本报讯 (记者刘新宇)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之后,家电再迎新的节能产品鼓励政策。昨日,工信部决定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2012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范围为列入本年度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不含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平板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工信部明确,“能效之星”产品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能效之星”产品在政府采购、企业大宗采购和日常消费中的鼓励政策,促进“能效之星”产品的市场推广。

工信部昨日指出,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目的是为了促进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引导和推动生产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能效之星”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政府采信的方式,授予“能效之星”产品称号并允许使用“能效之星”标志。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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