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补贴资金骗补企业将被严惩

2012-10-17 04:17|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17| 评论: 0

摘要: 《通知》表示,节能家电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同时,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

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如果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骗补节能家电补贴资金不但会被媒体曝光还会被处以加倍处罚。昨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财政补贴及资金监管等政策措施,并会规范资金使用。

《通知》表示,节能家电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同时,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如果企业违规骗取资金将会受到相应处罚。《通知》要求,企业生产、出货、终端销售商进货以及终端销售等信息应采用月报制度,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节能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予以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核查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也会被取消其核查资格,并在媒体上曝光。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王凤枝

最新评论

Copyright © 2020-2021 tigtag.com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