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节能家电补贴须随卖随兑

2012-10-17 02:24|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自今年6月份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节能家电销售明显加快。不过

本报讯(记者 董长青)购买节能家电享受到财政补贴,但却不能当即领取。针对这种问题,财政部等三部委昨天下发通知称,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自今年6月份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节能家电销售明显加快。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有推广品种难以完全满足消费者需要、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消费者对政策理解不够充分等。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推广企业;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资金拨付及兑付情况进行考核。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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