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者或因违反地产法面临巨额罚款

2014-10-14 10: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18| 评论: 0

摘要: 海外投资者或因违反地产法面临巨额罚款 根据澳大利亚议会提出的最新建议,海外买家将有可能会因违反物业所有权的有关规定而面临新的责罚,议会建议将资本利得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做个交叉对照来寻找违规者。 外资投资本地居民地产一直是议会讨论的议题,该问题由联盟党的国会议员Kelly O’Dwyer提出,因需要向州政府咨询相关业主的物业注册状况,该议题将在11月下旬提出。 O&rsqu...

 

根据澳大利亚议会提出的最新建议,海外买家将有可能会因违反物业所有权的有关规定而面临新的责罚,议会建议将资本利得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做个交叉对照来寻找违规者。

外资投资本地居民地产一直是议会讨论的议题,该问题由联盟党的国会议员Kelly O’Dwyer提出,因需要向州政府咨询相关业主的物业注册状况,该议题将在11月下旬提出。

O’Wyer告诉记者,正在考虑调查违反房地产法律的外国投资者,使他们付出和他们购买的财产成比例的处罚。最大的惩罚性费用可达$85,000澳元,根据许多证人的透露,投资者仅仅将这些花费看做做生意的成本。

她还说,目前的系统使得外国投资者能够保持盈利,这明显是一个错误的诱因,这将是一些不良行为的动机。

O’Dwyer再一次的批评了外国投资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在数据收集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表现,就目前信息显示,所有的外国人都遵循规则,并提交了买楼的申请。

她说,自2006年以来,FIRB为什么没有出现过起诉?我对FIRB的目前流程非常的困惑。

临时签证的居民一旦离开了该国,就应该按照法律出售他们的住房。

2006年之前,财政部只给出了三个案例,俄罗斯,孟加拉国和瑞士的公民因海外收购和接管法而受到起诉。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33个海外利益集团的33个住宅地产的收购,这些都是已建成的物业,少数物业涉及的价值非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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