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蜜月散记ZT

文/ 于珈  

  提起蜜月,大家往往想到夏威夷,巴黎,希腊小岛这些无限浪漫无限放松的地方,一对新人可以无限温柔无限甜蜜。我和新婚的老公可是野味相投,一拍即合地看准了阿拉斯加(Alaska),不是坐豪华游轮吃住得舒舒服服,而是背着帐篷睡袋登山靴,带着锅瓢盆勺,野外生活露营去!
  短短的两个星期下来,皮肤晒成了巧克力的颜色,并且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红疙瘩,大的小的深的浅的蚊子们的亲吻。可是大大地开了眼界,见了许多没见过的,领会了许多没领会过的。人生第一次经历了八月的飞雪,第一次看到了完美的双弧半圆彩虹,第一次在深夜十一点钟观日落,第一次跋涉在漫漫冰河上……
  我被这许多的激动和新奇簇拥着,回来后仍然不能进入常规的日常生活。纽约太热了,纽约没有我的雪山冰川,纽约没有熊妈妈和熊宝宝,纽约没有长满野草莓的山坡。更有甚者,刚回来的头几天,老公夜夜不能入睡,说是床上没有睡袋里舒服。一对被自然宠爱了两个星期又被抛回了文明的人儿,茫然不知家在何处。
  一.圣洁的达赖利山
  是那种连带飞行员只能容纳五人的小飞机,是那样一个在连绵了两个星期的阴雨天后难得的大晴天。飞行员的声音从耳机里传出来,“前面那个最高的雪峰就是达赖利山峰,我们正对着她飞去!”坐在后排的我慌乱地想站起来看,才发现安全带绑住了我。我们已经在云之上了,四面都是披挂着斑驳的雪的岩山,山与山之间是漫漫冰河。冰河没有被雪覆盖的地方呈现出和天空大海一样的纯净的蔚蓝色。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完完全全被眼前的自然震慑了,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想象。
  云雾之上一个纯净的雪峰矗立在天空中,那就是达赖利山峰。我一时失语,搜索不到恰当的词汇来描绘此刻的所见所感。关于高山雪峰,曾经看过无数的电影摄影,无数次为那种美惊叹和感动。可是,当这样一个在云雾之上在半空之中在阳光之下熠熠发光的巨大雪峰呈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完全地没有准备,只是强烈地觉得非现实非人间。我鄂然地睁大着眼睛,深深地张口吸了一口气,慢慢地摇着头,半天才不知所措地举起了握在手中的傻瓜相机。
  达赖利山(Denali,也有人称Mount McKinley)是北美的最高峰,海拔两万零三百二十英尺。还在筹划我们的行程的时候,我们就不停地唠叨着愿天公作美,能有一个大晴天让我们能见见达赖利山。所以,一到离达赖利山最近的南面小镇Talkeetna的时候,尽管坐飞机游达赖利山收费很高,而且我们不得不等五个小时,而且老公连坐大飞机都有心理障碍,更别提这种小飞机了,我还是握着老公冰冷的手一起飞到了达赖利山面前。
  一个小时的飞机观光下来,我和老公互相盯着彼此的发亮的眼睛,竟异口同声地说出了三个词“天啊,圣洁,非人间”。直到那刻我才真正明白了为什么许多宗教许多文化都尊称名山大川为神,对她们有无限的崇拜和敬畏。世界最高峰,西藏人称为珠穆朗玛峰,意思是“女神,世界之母”;尼泊尔人称作Sagarmatha,意思是“天空中的女神”。受之无愧啊!当闪耀的达赖利山峰映入我眼帘的时候,她的遥远和逼近,真切和虚幻,纯净和威慑,深邃和祥和,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佛经里常常提到的诸佛菩萨飘然往来的须弥山。
  我一直不赞成西方文化中以人的名字来命名山和水,尤其是诸如珠穆朗玛峰和达赖利山峰这样的上天杰作。是的,人诚然是世间最可贵的,对人类做过重大贡献的单个人诚然值得我们尊重和铭记。可是,山水毕竟是山水,她们古就存在,远在我们人类之前,更远在我们单个人之前。她们有她们的性灵,尽管太有科学头脑的现代人拒绝承认这一点。比较起她们的久远高渺,博大深宏,我们单个人甚至全人类实在是非常渺小和脆弱。以人的名字来命名山和水,既是对山水和造物的不恭敬,又体现了人的妄自尊大。被用名字的人实在是担当不起的。
  二.动物乐园
  达赖利国家公园(Denali National Park)是专为保护野生动物而设立的。游客的车子只能开进公园十五英里左右,要想进得更远,就得坐公园提供的游览汽车。我们花了一整天十二个小时往返二百英里一直到了汽车能走的路的尽头。一路走来,时不时就能或远或近地看到大棕熊(Brown Bears,Grizzlies),熊妈妈和熊宝宝,成群的大角驯鹿(Caribou),雪白成群的大角山羊(Big Horn Sheep),硕大的麋(Moose),还有狐狸(Fox)。好一个动物乐园。
  那天是八月一日,在纽约是炎炎夏日,而在达赖利,我们穿着冬天的滑雪衫,带着羊毛帽子。中午时分,汽车到了海拔四千英尺的山腰,一场大雪铺天盖地而来,我们兴奋得仰着脖子张着口接雪吃。就在这时,我们看到不远处一只狐狸在雪地里奔跑,追捉着一只松鼠。聪明的松鼠敏捷地钻进了它的地洞深处。狐狸趴在洞口张望半天,试着也钻进地洞。可半个身子陷在洞里,半个在洞外,进不去了。狐狸只得无奈地站在洞外等,见半天没动静,悻悻地离去,在雪地里无目的地奔跑起来。松鼠又一次把头钻出洞来,见敌人已离去,得意地把尾巴也翘出洞外,然后又一次躲进了它的温暖安全的家。
  驯鹿总是三五成群或栖息或奔跑在有水的山脚。他们头顶的角多而长,枝枝桠桠,走起路来像骄傲的女王顶着王冠。山羊们更是群居动物,每一见都是十几二十几只在一起,栖息在临山顶的岩角上,雪白雪白一堆堆,像在开会似的。只有熊们是独行者,除了需要照顾的小熊和妈咪在一起外,很少能见两只熊在一起的。在这一天里,我们一共碰到了五次熊,其中两次是熊妈妈和熊宝宝在一起的。它们怡然自得地吃着蓝浆果(Blueberry)。有一次,一只深色的棕熊竟出现在公路上。我们乘坐的汽车赶紧远远地刹车,不想惊扰它。可车里每一个人都兴奋紧张得不得了,一个个屏住呼吸举起照相机,摄影机,见到明星般地对着这熊咔嚓咔嚓。而它竟然沿着公路朝着我们的方向走来,一直走近汽车,走过汽车,头也没抬。也不知它知不知道我们和汽车在近边。可以肯定的是它绝不知道它如此近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所引起的紧张激动和骚动。
  以前看动物都是在动物园,总觉得不太对劲。动物园的动物或者骚动不安或者萎靡不振,看不到活力和美。也难为它们过着囚徒的生活,怎么能够快活?鱼们需要海阔,鸟们需要天空,动物们需要高山流水绿树青草,如此它们才能以它们的本真存在着。这次在达赖利,我算是看到了真正的野生动物。狐狸在雪地里奔跑的敏捷,棕熊冲下山坡的矫健,熊妈妈和熊宝宝的温存,大角山羊的闲适,麋们的壮硕,这一切在蓝天白云高山流水绿树青草间无限和谐。天生万物,各有其宜,各有其所。一切都应以不违自然之律为前提,一切才能各得其所,各得其乐。
  三.马拉松山引诱了我
  我们一到肯纳半岛(Kenai Peninsula)的希威德(Seward),就看到了这条陡峭的山径。坐在营地吃晚餐,老公指着说多陡峭的山径。我说真奇怪,如果是山径,不可能这么宽,一般的山径窄窄的在山外这么远是看不到的,而且也不可能这么陡,几乎是笔直沿山而上。我们翻开随身带的旅游书一看,才知道这就是希威德鼎鼎有名的马拉松山山径(Mt Marathon Trail)。
  缘于上个世纪初一次玩笑性的打赌。一个杂货店的老板说他赌一百块钱,没人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跑上马拉松山山顶。结果有一个人以六十二分钟的成绩输了。可从此以后,马拉松山山径就形成了。每年七月四号国庆节是希威德的马拉松山山径比赛日,吸引着世界各地的健将们。这条山径三英里长,垂直上升三千零二十二英尺。普通人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的艰苦运动才能到顶。迄今的世界纪录是四十三分钟二十三秒。
  见了山就想登的我一听了这么个传说,心里早就痒痒的了。那么陡的山径,肯定很挑战,人家能在四十三分钟跑到顶,不知我需要多少时间。可是,我们在前一天已经来回走了八英里的陡峭山径,去看了童话梦幻般的哈顿冰原(Harding Ice Field)。老公的登山靴里灌满了雪还湿湿地没干,何况不怎么善于登山的老公还没有从腰酸腿痛中恢复过来。他肯定是不能接受马拉松山的挑战的。罢也,罢也,下次吧。
  可是,马拉松山山径就那么陡的在那,一抬头就能看见,无时无处不在招摇着。不知登那么陡的山径是什么滋味,不知我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到顶。它就那么陡的在那,有什么办法。善解人意的老公早看出了我的心思,也深深了解我对登山的热情。他说你一个人去登吧,这条山径应该很安全,我在下面给你录像。我说不啦不啦,下次来我们一起去登吧。新婚蜜月的,我怎么能够为了自己的欲望把他一个人扔在一边。
  可是,马拉松山山径就那么陡的在那,一抬头就能看见,无时无处不在招摇着。下次,下次也许除了有老公要陪外,还有小孩要照顾;下次也许我变的又老又胖根本走不动;也许根本没有下次,一辈子再也没机会来这里。它就那么陡的在那,有什么办法。
  我终于抵挡不住诱惑,对老公说我去去就来,我争取飞快地爬上去又飞快地跑下来。于是,又穿上了登山靴,背上了重重的背包,怀着对老公的愧疚,投降于马拉松山的引诱。
  一开始路就很陡,比平时一般的山径陡多了。而且走了半个小时,一个人也没有碰上。这还是今生第一次一个人单独登山,又是黑熊棕熊出没的地方,心里不禁有些发毛,后悔本可以陪着老公在小城里闲闲地逛逛既做个好老婆自己也不用受这份罪。可偏偏受不住这山的诱惑,有什么办法。
  独自走在高过我头的灌木丛中,四周静静的,我开始大声地自言自语,发现全是在对熊们说话,“熊们呀,我现在在这里,你们不要出来。我是个好人,我喜欢你们,我不会伤害你们。我只是借你们的路走一走,到了山顶我就赶紧下来,我老公还在山下等我吃午饭呢。你们不要出来伤害我,我喜欢你们。”颠来倒去就这么几句话,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顾不上脚下,一边不敢停歇地唠叨着这几句话,一会用英文,一会用中文,也不知熊们懂哪一国语言。
  开始的路虽陡,可双脚还能走。渐渐地,山径陡得非得手脚并用,可谓真正的“爬”山。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山径,一点“之”字形也没有,只是笔直地向上。这哪是人走的山径?!有的地方就那样光光滑滑的笔直向上,手脚都没有个落处。边上的树枝树根是唯一的依靠。真不能想象那个人怎么可能只用四十三分钟就登上了山顶,简直惊人。此时我还在灌木丛中,口中还在念念不休地提防着熊们,山径上依然见不到别人。
  一个小时后,我终于走出了,其实是爬出了,山径的灌木丛部分,到了裸露的岩石和碎石段,也就是我们在小城里能看到的那段路径。一走出灌木丛,我精神上立即完全放松了,觉得很安全。只要不用担心熊们,没有危险,登山我是不怕的。
  可事实上我低估了这后半段。普通的登山我是不怕的,可这哪是人走的山径?!松松的碎石,走一步滑半步。有时,双手双膝双脚都用上了,哪是登山,纯然是在攀岩,没有绳子牵住的攀岩。没有戴手套的双手满是尘泥,被岩石划得血迹斑斑。可我却感到自我实现的无限满足和快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尽快登上山顶。
  我明白了为什么每年都有那么多人被吸引到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其中许多人丢下工作,舍弃财产,甚至抛妻弃子,就是不能抵挡最高峰的召唤。其中又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他们不是不热爱生命,他们不是不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做一个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可是,那山的诱惑!它那么陡的在那!那种对山的情结是说不清道不明与生俱来的。
  我发现自己的快乐和满足时,心里顿感愧疚和潜伏的危险。新婚蜜月的,把老公扔在山下,自己却陶醉于登山的快感。马拉松山就像一个无限性感的男人,引诱了我,让我不能自已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还情不自禁地沉迷。我身不由己地成了一个自私的女人,不称职的妻子。
  一共花了两个小时零七分,我终于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整个小城尽收眼底,房子像火柴盒似的小而没有份量,根本无法看清街道和人影。所以,我想老公在山下根本不可能看见我,也无法录像。我匆匆照了几张相,吃了两个鸡蛋和一个苹果,就整装开始下山了。
  下山根本无法走,太陡了,滑雪的黑道也不过如此。只能侧着身子,后面的腿脚站稳,前面的脚往下滑一段,后面的脚跟上再站稳,前面的脚再往下滑一段。累了就换个侧身的方向。滑过之处,尘土飞扬。如此这般,只花了一个小时我就到了山脚。
  老公一见我,松了一口气地说“我的小泥人回来了”。尽管穿着长衣长裤,手臂腿上都蒙上了黑黑的一层灰尘,十指的指夹里全黑黑的。我花了十六个跨特,在小镇的公共澡堂里痛痛快快地洗了半个小时。还没洗尽身上的风尘,我就开始盘算着,下次少背点东西,看看能不能在两个小时内来回马拉松山山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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