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uokka 于 2010-11-3 21:52 编辑
我们现在面临一个租房合约的问题,我们住在堪培拉,具体问题如下:
我们初到澳洲是4个人一起签的合同,租了一整栋house,(能住6个人), 四个人都签名了。
因为房子比较大,除了我们在合同上的4个人,我们还找了两个人一起来住。每人都交了4周房租作为押金。
在今年4月左右,当时签了合同的4个人当中的一个人(A)搬离了并找个一个人(B)来顶他的房租。
8月底左右,B这个人不住了,这样就空出一间房子,因为A以没钱为由不付房租,除了A意外的我们三个人除了交自己的房租,还要平摊A的那一份。
现在A转学到了悉尼,在他临走的时候层给过我们承诺说会给钱,并叫我们不要联系他,否则就耍混蛋一分都不给,这不是我夸张,这是原话!
过去2个多月了,家里另外一个人不在合同上的也要搬走,我们现在实在没法再多摊一份钱,请求用法律手段要回房租,希望懂的人多多帮忙!!我真是跪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