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这种情况下,你朋友应该为她的未婚夫担保申请 Partner Visa: Offshore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Subclasses 309 and 100)。
但是该签证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其中明确表明:婚姻签证的担保人在5年之内只能担保一位申请人,而担保人的PR如果也是通过婚姻担保得到的话,则5年内不得再担保其他人。
因此如果你朋友在过往的5年中担保或被担保过婚姻类PR的话,她就没有资格再担保她现在的男友了。
但是该签证也有其相应的豁免条件:
1. 前夫死亡或离弃未成年的子女,
2. 与现在的男友的配偶关系超过2年以上,
3. 你或者你的男友现在有未成年的子女。
如果你朋友有以上3点特殊条件中的任意一条的话,她仍然可以以婚姻签证担保她的男友。
因为你朋友的问题比较特殊和复杂,我建议你朋友找一位资深的律师兼移民顾问咨询相关问题。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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