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郑律师关于入籍居住时间的问题

郑律师,您好,我和太太拿到PR已两年,现在考虑入籍,但不知是否已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特此请教。
我们自2007年起在澳洲上学,2009年获得487签证来到阿德莱德,2011年12月获批887签证,然后因为国内生意需要回去了一段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2月,护照上的时间),回阿德莱德后居住至今有9个月,此前每年也有回去但时间很短,每年不超过一个月,是因为看到网上说“申请入籍前四年内离境不超过一年”这一条,不知我们的情况为何?因为我们的TR居住时间已有三年,原计划这次回来后再住满一年就可以了。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一点时间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你好!
依据现行的澳大利亚公民条例(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 2007),任何人士在申请澳洲公民之前,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4年,并且这4年期间不可以离境澳洲超过12个月,在申请公民之前的12个月必须持有PR身份,并且在这一年内不得离境澳洲超过90天。
我依据你的资料,在移民局的计算表上概算得出(若以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空白期计算),你约于2016年11月30日左右才可以申请澳洲公民。
最主要的理据是你们自2012年1月-2013年12月在中国居住了约两年的时间。
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页填入相关资料,即可自动算出你可提出申请的最早日期。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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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及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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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郑律师详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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