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今年拿了greencard:(

为了这个我很郁闷,因为按照美国的政策我不能再以H4或F2的身份申请去美国,只有等长长的5年移民排期,才能团聚,或者自己去申请学生签证,可是我已经被拒了3次了,:(,真是痛恨签证官,隔断天下有情人...于是我现在只好绕道加拿大。加拿大的签证政策似乎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斑竹或是各位。很多留学申请都需要递交经济担保的材料,尤其是自费的学生。如果,我以我男朋友作为我的经济担保人,是否可行呢,还是,先结了婚以配偶的身份更好些?可是,无论是男朋友还是配偶,他被mention在我的student visa applycation里,再加上我被美国拘牵的经历,会不会影响我再加拿大的签证申请呢?真是困惑的很,我自己不可能有50万做经济担保,以我男朋友(或者配偶)做经济担保又怕在签证官那有负面影响。似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谁能帮帮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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