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流程看这一个帖子就够了

本文仅限于EB3 中的unskilledworker ,既EW 。  主要内容是介绍EW 的流程。
先明确几个关键词:·        优先日是指你第一次表明你的移民倾向的时间,这个时间需要移民局USCIS的确定,确定后你才正式进入等待移民的队列里排队。对于EW3申请,雇主帮你递交劳工卡申请(ETA9089表格)的那一天就是你的优先日。优先日一旦确定了,即便您转移成其他类别的移民,您都是使用这一个优先日。所以拿到优先日就是移民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胜利。·        劳工卡不是卡,只是一个表格ETA9089,批准就是指劳工部官员在这个表格的一页上签个字而已,对你没有直接的作用,也不能让你直接来美国,只是第一个步骤,审批后雇主才有权雇你。·        排期和优先日紧密相关,等待时间长短很大程度取决于这两个东西。好了,进入正题:要了解EB3 移民,首先要了解美国雇主的需求和美国政府的多方压力。就雇主而言,EW3 的雇主的行业,大部分属于重复性劳动,技术含量低、薪水低,不易有稳定的工人队伍,工人流动率(turnoverrate )非常高。可以想象,工人进场一两个月就离职,雇主招工的管理成本非常高昂。在这种条件下,稳定的,能够为雇主承诺工作一年的外国工人,就对雇主有很大的吸引力,能够降低雇主的管理成本。而且,招EW3 劳工的过程中,如果请律师帮助办理的话,雇主除了付出时间上的等待成本,几乎没有金钱上的成本 。所以,规模大、从长远打算的雇主,就非常愿意考虑长期雇佣EW3 劳工。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不仅需要满足美国雇主的上述招工需求,还要考虑国内的政治影响。美国政府的考虑因素有四个大方面,正好顺序对应EW3 四个步骤:1.      确保美国本地人的就业得到保护,不被外国人抢占工作机会(这部分由劳工部DOL负责)2.      确保来美的雇工的权益得到保护,体现在雇工们来美后能够领到雇主承诺的足额薪水(由劳工部确定薪水标准,美国移民局USCIS负责确保雇主有实力发薪水)3.      控制每年移民的数量,确保移民总量在允许的范围内(国会立法确认每年名额总量和分配法则,由美国签证中心NVC负责发放管理)4.      确保来美的移民是来做贡献而不是拖后腿的(由广州领事馆的签证官决定)根据上述四方面,顺序分为如下4 步:1.      劳工证申请(Labor Certificate,简称LC),由劳工部负责确保雇主确实是招不到人才招外国人。劳工部要求雇主将招工信息公布出去(在当地报纸打广告,在雇主公司内部两处张贴告示公示招工广告),以确保本土劳工能够知道这个工作机会并且进行申请。据劳工部的规定,雇主需要根据所属行业的薪资标准(政府的在线系统上有这个标准)确定自己招工的工资(prevailingwage),然后第一步雇主需要在美国发布广告,任何美国人均可申请,只要符合条件,雇主必须雇佣。如果雇主经此找不到足够的美国劳工,就进入第二步:雇主在美国劳工部的在线系统上提交雇佣海外劳工申请电子表格(ETA9089--LC ),就是劳工证申请(在线提交这个申请的时间就是你未来的优先日prioritydate ),申请获批后雇主才有权招收外国劳工。对于这个LC 申请,劳工部的正常审批时间在半年左右(最短的有10 天以内就批出来的,最长的官网上写了等待时间有1000+ 的天数,所以浮动还是挺大的)。由于劳工部不可能对全部雇主第一步的广告发布进行备案,劳工部采取抽查(复审)的方式确保大家遵守规矩。比如一个雇主录取有100 个招工,抽查可能抽到其中的30 个,遇到抽查的申请者,审批时间就要延后(保守说是1 年左右)。(美国报个人所得税也是这样的,你可以乱报瞒报,但是抽查要是被抽到,你就惨了,所以大部分人不敢乱报瞒报。)遇到抽查时,雇主需要提交薪资标准的证明、招工广告的复印件、同批全部申请者(从150 个报名者里面录取100 个录取者,则150 个报名者的简历全部要提交)的简历,ETA9089 表的申请人签字页和雇主签字页等材料供劳工部审核。  由于抽查会对雇主(或者帮雇主招工的律所)造成极大负担(主要是麻烦),据我所知,一些雇主就会撤销申请。LC 这一步,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些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和出生国家地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如果没有遇到抽查其他的就不需要了。遇到抽查的申请者除提供上面提到的信息外,还需要在ETA9089 表格上签字并将原件交给雇主。2.      移民请愿(Immigration Petition I-140)。LC审批合格后,由雇主代表海外劳工向USCIS(美国移民局)提请移民请愿。 雇主需要提交I-140表格,政府官员签字批准的ETA9089表格,自己的营业额和报收记录等材料。在这一步,移民局也许会再次复核雇主的雇佣程序—这一次旨在确保雇主实力足够雄厚以支付它向劳工们承诺的薪酬。这一步,申请者需要提供跟随移民的家属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等。其他的就不需要了。这一步一般自递件起3-12 各月内批出(最短的我见过15 天就批出来的)。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计算随同移民家属的年龄时,这个I-140 批示的等待时间可以从年龄中扣除。正常来说,在排期开放那天,只有21 岁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同移民。假如正常算孩子已经21 了,按规定不能一起移民了,但是I-140 等待了一年,那么扣掉这一年孩子只有20 岁,则孩子可以一起移民了。3.      向签证中心NVC递交DS-260表格和民事证明文件(此步骤适用于排期开放时不在美国的全部申请者,在美国的申请者情况不同)。当USCIS认为I-140审批合格后,你在提交LC申请时的优先日就确定了。等到排期开放就进入下一步,提交DS-260和民事证明文件给签证中心,以确定签证面试时间。因为民事证明文件的准备需要时间,所以签证中心会在估计你半年以内能排到的时候给你发送审批DS-260 手续费的缴费通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DS-260上面的信息(包括家里全部要移民的成员的工作、教育信息,16岁以后全部的住址信息,服兵役信息,生理父母信息,来美签证信息,雇主信息等,非常详细,一定要向中介认真、详细地提供)·        全部人员的如下材料的双语公证件原件(需要邮寄):·        签了字的G-28表格(证明你授权律所帮助你办理移民事务)·        出生证明(全部家庭成员的都要)·        16岁以上成员需要提交无犯罪证明(年龄是指实际年龄;16岁以后凡居住过6个月以上的地方都要出具无犯罪证明:在中国大陆一份就够了,能够代表全境的无犯罪记录,但如果有国外居住的经历要提早准备国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情况因国家而异)·        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如果丧偶导致婚姻结束还需要配偶的死亡证明)·        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两张白底2英寸*2英寸的护照照片4.      签证面试。NVC审核好了上述材料后,会将全部文件发给广州领事馆(中国只有广州领事馆签发移民签证)。领事馆根据某种方法确定你的面试时间。在指定的时间,你需要拿着体检证明去进行面试。面试时最好能够讲基本的英文,不过据律师说,会有翻译陪同帮助面试。面试时要注意的就是实话实说,但是如果问起办理EB3花了多少费用,最好只说少量的律师费,否则有拒签危险。
常见的问题有:1.      我能不能先去美国,1年后做完工再让家属过来?Answer:不可以,移民签证有效期是6个月,拿到签证后全家都需要在6个月内赴美,可以不同时,有先后,但是必须在6个月内就去。2.      申请这个会对未来旅游签证有影响么?Answer: I-140审批前可以,I-140审批后由于你已经透露了移民倾向,所以很可能拒签。3.      我先到美国,一直留在那里,然后就不用在国内面试了,此法是否可行?Answer:成本非常高,维持合法身份比较难,获得绿卡的时间未必提前多少,所以强烈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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