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与法国人办理结婚、签证的全部过程(广州使馆)

我是08年12月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09年3月拿到了签证。根据我的经验,下面介绍一下每个环节的大致办理情况,供朋友们参考。
结婚前双方需要一起到大使馆递交材料,法方需提供:出生证、未婚或离婚证明、身份证、护照;中方提供:出生、未婚或离婚、单身、户口本的“公证书”递交大使馆。约2个月,大使馆出具“法方的单身证明”。(我老公当时是在法国驻广州大使馆办理他的单身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时法方提供:使馆出具的单身证明、护照;中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还有两人的半身合影照两张。
登记结婚后,结婚证需要去做“公证”(公证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然后再次递交大使馆。一个月拿到法国的户口本和婚姻证明。
拿到户口本后就可以申请签证了,签证一周内可以拿到。所需材料如下:
填好签证表格、两张相片(35×45mm),中方的护照、法国户口本、法国婚姻证明、法方的身份证、护照、邀请信、居住证明。我也带了一些我们的生活照、邮政信件、网上邮件、在中国的生活证明等,但大使馆没要。
注:公证书可译成英文或法文,但需要做认证。
[ 本帖最后由 blackeyes66 于 2009-4-1 14: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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