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持有人的随行配偶通常不能参加工作,除非他/她本身有资格获得工作签证。但是,有些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持有人的随行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以下我们就要来说说这些随行配偶在美国参加工作或学习的情况。
H非移民的随行配偶:不能参加工作,其各项费用必须由H非移民来承担。但是,H-4签证持有人可以直接参加学习,而不需要事先转为学生签证身份。
L-1非移民的随行配偶:可以在美国参加全日制工作或者兼职工作,但是必须事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得工作许可。L-2签证持有人还可以在美国参加全日制学习。
E-1和E-2非移民的随行配偶 :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交工作许可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参加工作。E-1和E-2非移民的配偶还可以在美国的学校就读,不需要事先申请学生签证。
J-1非移民的随行配偶:如果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就可以参加工作,但其工作所得报酬不得用于为J-1非移民支付所需费用。J-2签证持有人可以参加全日制工作或者兼职工作。此外,他/她还能参加学习,而不需要事先改变为学生签证身份。
F-1非移民的随行配偶:不能参加任何有报酬的工作,也不能参加全日制学习。F-2签证持有人只能参加职业培训或业余休闲性质的学习。
对某些随行配偶而言,他/她可以申请改变为工作签证身份,只要他们符合工作签证的资格要求并有美国雇主的工作担保。如果他/她(指随行配偶)的配偶成为其雇主提交的永久申请受益人,那么随后他/她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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