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申请婆婆签证,当时邀请函上写要婆婆帮忙过来照看小孩(后来才发现是个巨大的错误),在北京被拒
想再申请一次,4月中上旬,现在是新系统,请问:
是否需要重填DS160表?拒签原因应该如何写?(一签邀请函上写的“B2 tourist visa”,现在可否说“邀请函上写的tourist visa,实际上应该是visitor visa”,另外上次没带全家人的照片,只带了我儿子和我的)?
另外,由于上次填过DS160表后没有保存,这次重填写我婆婆的父母和我公公(已过逝)的生日信息可能与之前的不一样,年份都对,但具体日期可能不一样,这个问题大吗?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