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帮我分析一下我的被拒的原因,以及是否应该再签。
我是美国绿卡,这次签证以我太太(美国公民)的名义申请我父母过来探亲及旅游。签证的时候签证官任何关于财产的证明一眼没看,一直反复在问一句话,你儿子现在在美国的学习证明有没有。由于本人是F1签证来到美国的,至今来美已5年,但是一直没完成学业,但其间和我太太结婚并于去年拿到绿卡了。
我父亲的回答是,我儿子现在在美国工作,并且现在在申请一所更好的大学。
后来签证官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我父亲回答还是一样,最后就被拒了。
我自己个人分析,
首先,签证官可能会认为我出国时是F1签证,出国后不但没完成学业,而且还和美国公民结婚。从而推测我出国前已有移民倾向。所以拒签了我父亲。
其次,当然那天那个签证官是咱沈阳最难过的签证官。基本上属于那种10个灭8个那种。
我想问下,如果我想再签,因为已经有被拒的记录了,是否在领事馆的电脑里已经记录了上次被拒的原因,那样被拒的几率是否也会比较大?另外选择什么时候比较好,时机比较合适?比如说,我拿到某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这样证明我出国的目的是清白。还是可以选择马上再签?
如果马上再签,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罗了罗嗦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大家给我一些指点,不吝赐教吧!我先谢过了! |